[P1]法律部门和法律体系。
[P5-6]法的冲突解决。[易考单选,特别是地方性法规和部门规章冲突]
[P6]法的备案。
[P7]物权的设立、变更、转让、消灭。提示:不动产需登记(不动产所在地登记机构),但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(自然资源)。
[P9]物权包括:所有权、用益物权和担保物权。[易考多选]
[P9]用益物权:建设用地使用权、地役权、宅基地使用权、土地承包经营权、居住权。[易考多选]
[P10]建设用地使用权可以在土地的地表、地上或者地下分别设立。建设用地使用权消灭的,出让人应当及时办理注销登记。
[P15]占有:占有人对不动产或者动产的实际控制。分类:自主占用和他主占有。
[P20]侵权责任主体和损害赔偿。
[P22]产品责任。
[P23]增值税:(1)增值税的纳税人:一般纳税人可领购和自行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,用抵扣法缴纳增值税款;小规模纳税人缴纳增值税款只采取简易方法,不能采用抵扣法;(2)增值税的税率;(3)应纳税额的计算;(4)增值税的减免。
[P30]行政许可、行政处罚和行政强制。
[P41-42]建设工程常见犯罪,工程重大安全事故罪:降低工程质量标准。重大责任事故罪:强令他人违章冒险作业或者明知存在重大事故隐患而不排除。重大劳动安全事故罪:安全生产设施或安全生产条件不符合规定。
[P49]委托代理终止:(1)代理期间届满或者代理事务完成;(2)被代理人取消委托或者代理人去委托;(3)代理人丧失民事行为能力;(4)代理人或者被代理人死亡;(5)作为被代理人或者代理人的法人、非法人组织终止。
[P50-51]表见代理构成:(1)客观要件:须存在足以使相对人相信行为人具有代理权的事实和理由;(2)须本人存在过失;(3)主观要件:须相对人为善意。[易考多选]
[P57]施工单位企业资质的撤回、撤销、吊销、注销。撤回:合法取得后,不再具备相应资质条件;撤销:由于资质许可机关违法或者超出权限或者企业欺骗、贿赂等不正当手段非法取得的。吊销:合法取得后因违法而受到吊销处罚。[易考单选]
[P61-65]二级建造师的注册,建造师执业、建造师权利义务。
[P70]资质不良:(1)未取得资质证书承揽工程的,或超越本单位资质等级承揽工程的;(2)以欺骗手段取得资质证书承揽工程的;(3)允许其他单位或个人以本单位名义承揽工程的;(4)未在规定期限内办理资质变更手续的:(5)涂改、伪造、出借、转让《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》的;(6)按照国家规定需要持证上岗的技术工种的作业人员未经培训、考核,未取得证书上岗,情节严重的。
[P70]承揽业务不良:[易考多选](1)利用向发包单位及其工作人员行贿、提供回扣或者给予其他好处等不正当手段承揽业务的;(2)相互串通投标或与招标人串通投标的,以向招标人或评标委员会成员行贿的手段谋取中标的;(3)以他人名义投标或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,骗取中标的;(4)不按照与招标人订立的合同履行义务情节严重的;(5)将承包的工程转包或违法分包的。